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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在福清这种行为,也要罚了!

转载 2018/02/10 13:59: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高山家园网 3935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机动车经过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

这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

更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可是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相信广大的驾驶员朋友们,

在开车过路口的时候,

都注意到了我市交警大队悬挂和施划的“礼让行人”、“车让人”等标志。


请不要忽视它们!



上下班高峰时段,清昌大道福平街路口车水马龙。


清昌大道作为城市的主干道,平时车辆量就比较多,该路口离清昌大道与国道交叉路口比较近,所以车流量大,同时该地段人口密集车流人流时常交汇,每到上下班高峰期就容易拥堵。     


对此,交警大队音西中队在这个路口专门安排两名交通协管员每天在这里执勤,同时要求中队骑警不间断巡逻,确保这个路段的交通畅通。

      

△图为在十字路口南侧路边,一个行动不便的大爷步履蹒跚,准备通过人行横道过马路,但是往来的车流都没有停车让行,在路口指挥交通的福清交警大队音西中队辅警陈雄见状,立刻管控住清昌大道东西往来的车辆,并扶着老大爷通过了路口。




交警提醒:

在我市机动车在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的,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交警可以通过警务通现场对违规者进行登记处罚。春节在即,文明出行,如遇到行人过马路,请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春节临近,市交警大队也会加大力度对全市各主要路段交通的安全疏导和车辆检查,请广大市民遵守法规,共同营造福清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




△图为交警大队警员在城区各主要路口进行交通疏导


下面是人行道礼让规则示意图,

请牢记:


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非混行的道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应当依法处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时,如图②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应当依法处罚


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时,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应当依法处罚



来源:福清侨乡报 文/图 颜阵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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