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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财低价收购受损的旧电动车和废旧车牌,犯罪嫌疑人陈某晓协助翻新处理,犯罪嫌疑人林某姿利用扫描、P图等技术制作假电动车行驶证,三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无独有偶,2019年8月份以来,福州交警在福清地区执勤过程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动车驾驶人所持有的行驶证登记的信息与系统查询的信息(姓名、身份证、车辆颜色等)不相符,且这些电动自行车车牌造假痕迹明显,福州交警立即组建专案组务深挖细查。
造假的牌照↓↓↓
经过近半个月的蹲点、摸排,发现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的某车行有重大嫌疑。8月29日,专案组主动出击,抓获制假嫌疑人陈某腾和余某华。经依法讯问,余某华供述其从2019年4月份开始,为了贩卖不符合新的国家电动自行动车标准的双缘牌电动自行动车,伙同他人以每本行驶证200元钱的价格购买十余本伪造的行驶证及车牌,并将电动自行动车贩卖给附近居民使用。
现如今,为了日常出行方便,在城市郊区、农村等地区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便宜,不要购买来源不明、无安全性能保障的电动车。在购买电动车时请到正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购买,并按规定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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