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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小杰的父母满怀激动之情,来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执检为民 大爱无疆 ”字样的锦旗送给检察院办案人员。
这面锦旗的来源
还要从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说起
2019年12月一天下午,小杰等人在福清市高山镇某公园聚众斗殴。之后公安机关于2020年5月将此案移送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涉及的20余名未成年人,大部分是在校学生。除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他10余人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本案斗殴系因口角纠纷逞一时之强引起,这些孩子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认罪悔罪,并有继续读书或认真工作的强烈意愿。
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承办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犯罪前后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以及案情分析。
当承办检察官讯问未成年人小杰时,他不时地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的后悔之意。
审查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小杰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又有自首情节,符合情节轻微不起诉的相关规定。
同时,该案中还有8名未成年人或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或符合情节轻微不起诉的相关规定。
经征求各方意见后
福清市检察院决定对小郑等4人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对小杰等5人作不起诉处理。同时,对他们进行了法治教育,帮教助其提高法治意识,顺利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本案的发生并非偶然
鉴于此,福清市检察院针对本案中小杰等10名未成年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制作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令内容,向他们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同时,委托福清市融心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与监护人签订帮教指导协议,通过开展专业化、有针对性地课程、活动,督促监护人依法、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这面锦旗
是对检察机关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
工作的肯定
也是对检察机关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肯定
更是检察机关坚持初心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动力
悉心护航
助你乘风破浪,助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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