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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高山镇宣传《兵役法》,动员青年参军

转载 林佳豪2020/07/23 09:14: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高山司法所 作者:高山司法所 331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好男儿,当兵去


“同学们,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凡当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按照县级兵役机关安排,主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7月20日,在暑假之际,高山镇武装部副部长姚河彬正在给高山镇适龄青年宣传兵役法,动员适龄青年参军兵役登记。



现场姚副部长向适龄青年介绍我国《兵役法》所规定的征兵对象范围等《兵役法》相关内容,并对现役士兵待遇和退伍安置等进行了解说,动员他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军,报效祖国。积极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号召适龄青年踊跃参加兵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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