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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镇7.22日中心小学路段,交通事故“蒙面男子”肇事逃逸者,成功抓获。

转载 林佳豪2020/08/20 11:30: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安福清 作者:平安福清 3593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保护现场和报警处理,但仍有个别肇事者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也难逃警方的法眼。


这不

福清一小伙驾驶非法改装大功率摩托车

行驶途中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导致一名女骑手腰椎两处骨折

事发时

该小伙戴着口罩

且是无牌摩托车

他便心存侥幸

驾驶摩托车匆忙地逃离了肇事现场


尽管一些不利条件给办案民警调查侦破带来不小的挑战,但福清交警大队案调中队龙高分队民警连续作战20多天,最终破获这起“7.22”交通肇事逃逸案,揪出肇事逃逸者。



01
女子被撞受伤,小伙却驾车逃逸


7月22日11时35分,福清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高山中心小学路段,有两部二轮车辆相刮碰,现场有人受伤倒地。接警后,福清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黄龙飞、李孟贵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取证。


民警赶到现场时,现场伤者已送往医院治疗。随后,民警立即对现场及周边的情况进行仔细勘查发现,事发当天11时27分许时,当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178县道由高山镇政府方向往高山前王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高山镇人民公园路口时,摩托车与受害女子卢某琴驾驶的福清25722号二轮电动车相刮碰,造成卢某琴倒地受伤。


谁料,事发后,无牌二轮摩托车骑手没有报警,也没有选择及时施救,而是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大白天肇事逃逸,这种行为比较恶劣。”办案民警说,因事发时临近中午,事发路段行人车辆较少,事故发生时无直接目击证人,警方未能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事故发生后,福清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事故逃逸侦破机制,交警大队案调中队龙高分队民警全员参战。




02
连续作战20多天,揪出肇事逃逸者


当天,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排查走访,并调取了周边视频监控和沿途路段卡口监控,通过分析研判,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追踪,初步锁定了嫌疑肇事逃逸车辆。

该车辆是一辆非法改装大功率二轮摩托车,骑手是一名年轻小伙。



不过,民警注意到,事发时,该摩托车骑手佩带口罩,几乎遮住了半个脸,且肇事二轮摩托车也并未按规定登记上牌,无法锁定嫌疑人身份信息。这一系列不利条件,给办案民警调查侦破带来不小的挑战,调查也一时陷入困境。


20多天来,综合案情和对案件的深度研判,交警大队民警兵分多路,连续作战,一边对事故周边前王村开展走访排查,并进行地毯式地摸排,一边请求合成作战中心技术支持,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希望早日侦破此案。



尽管收获不大,但办案民警没有气馁。期间,案调中队龙高分队负责人李弥柏决定转换思路,结合运用传统的侦破方法,在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轨迹显眼地方张贴寻人启事,动用社会力量举报嫌疑人和嫌疑车辆。



案件出现了转机。8月13日上午,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知情人举报,并在福清三山镇查获肇事嫌疑人翁某庆和其肇事时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经办案民警进一步审查,今年22岁的福清男子翁某庆对其无证驾驶且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福清警方依法对其暂处行政拘留20日。




至此,这起“7.22”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

另据记者了解,伤者卢某琴腰椎两处骨折,其住院医疗费已花去近十万元,目前仍在医院接受进一步观察治疗。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警方提醒,驾驶人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救治。切不可心存侥幸离开现场,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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