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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男子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转载 林佳豪2020/09/30 09:05: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安福清 作者:平安福清 2796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从网络购物到移动支付,从网上办事到人工智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但网络发展在便利我们生活的同时,风险也无处不在。


9月14日至20日是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本届网络安全宣传周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我市深入开展网络安全进基层系列活动,让互联网走进基层、深入百姓,扎好网络安全阀。


↑↑↑9月15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主办的“网络安全讲堂”在福清市实验小学举行。



据了解,2019年,市委网信办启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基地”建设,选取实验小学作为基地校,通过打造“1+N”模式,“1”即坚持以网络防沉迷为中心,“N”即书法、绘画、体育、劳动等多种替代“屏幕时间”的健康特色活动,让孩子放下手机,投入到多彩阳光的健康活动中。同时,以基地校为核心,利用基地校的软硬件优势,以点带面,由学生辐射到家长、辐射到社区,最终提升全体网民的网络素养。




“网络安全讲堂”是我市举办的众多活动之一。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我市将活动分为6个主题日,分别是9.15校园日、9.16电信日、9.17法制日、9.18金融日、9.19青少年日、9.20个人信息保护日。











近期

福清一男子

在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刑


案件
解析



该起案件中,被告人肖某花了5块钱,在网上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虽然这些信息并未从他手上泄露出去、并未用来牟利,但是肖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网络犯罪的“百罪之源”,由此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一系列犯罪,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检察官提醒

网络自由应该以守法为前提

每个公民都应该依法上网,文明用网

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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