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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讯(记者:陈希龙) 5月4日,今年中招“注意录取”考生开始办理有关证明手续。我市考生可在学校领取或到福州中招网(网址:www.fzedu.gov.cn/zzb)下载《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后,由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签章的《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0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并于5月22日前将表格和相关佐证材料交到中考报名点(学校)统一网上录入。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据悉,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中教科核实盖章。到市教育局开具证明,一律由学校指定教师替考生统一办理。港澳同胞携带本人照片1寸一张、港澳居民身份证和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政府外事办港澳事务处核实盖章。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由公安、司法、人事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警因公牺牲或伤残证明,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由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或省监狱管理局核实盖章。烈士子女提供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证明,到福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核实盖章。
市(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子女提供相应证书和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到福州市总工会(劳模办)核实盖章。市(设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子女,提供相应证书和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到市委文明办核实盖章。残疾学生携带残疾人证或指定医院体检证明,到市残联出具证明。省、设区市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提供《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由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核实盖章。
享受加分照顾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已于3月底到市人武部进行登记。之后,报省军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会同省教育厅审核后,印发至福州市教育局公示。享受同分优先录取照顾的当地驻军(现役军人)子女由当地驻军部队出具文字证明,注明父(母)子(女)关系,并于5月22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网上录入。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华侨(华人)、归侨子女,由市外侨办开具证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考生将市外侨办开具的证明,连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于5月22日前交给学校(报名点)录入并提交市中招办审核。台籍考生、台湾同胞及台商子女应于 5月4日至20日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具中考加分证明。考生将福州市台办开具的证明,连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于5月22日前交给学校(报名点)录入。
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加分审核办法是:考生是否符合“初中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6月25日)学习和学籍均在农村初中”由学校和市中招办审核,符合的,学校才能在计生加分申请表上盖章,并交由考生或家长于5月8日至19日,带至市卫计局审核认定是否符合“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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