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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预存10元送百元” 结账时抵赖

转载 2017/05/19 09:22: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小林 3339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调解了一起因抵用券引发的消费纠纷。

  市民林先生说,上周末,他到我市某商场选购电器,商家正在开展促销活动,并称“预存10元就赠送价值100元的抵用券,这些抵用券只要在活动有效期内均可使用,可以直接抵扣货款。”当时,林先生预存了10元钱,得到了100元的抵用券。几天后,他来到该电器商场,挑选一款特价冰箱,但到了结账时出示抵用券,收银员却表示,“这个抵用券可以用于此次优惠活动,但这款冰箱是特价商品,不能再使用抵用券。”

  林先生认为,商家的说法不合理,并且在宣传时未告知消费者该抵用券的使用门槛。为此,林先生向市场监管局投诉。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诉后,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证实林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向林先生致歉,并让林先生无条件使用抵用券,抵扣货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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