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市委第三轮巡察组将进驻市公安局开展巡察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福清快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市委第三轮巡察组将进驻市公安局开展巡察

转载 2017/05/19 09:24: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小林 4113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十三届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16日上午,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明炜就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晓晖宣布了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人员和分工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魏凡一代表市委巡察组讲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陈明俤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我市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已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移送司法9人,在社会上形成一定震慑,得到市委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也为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巡察工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形成有力震慑,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要深入了解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要深入了解党的建设情况;要深入了解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要深入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要深入了解选人用人情况;要深入了解廉洁风险情况。同时指出,市公安局党委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市委第三轮巡察为契机,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意志坚定讲忠诚,使命光荣讲担当,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组进驻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是市委对公安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检查,更是对公安局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义不容辞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据了解,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当天,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抽调负责巡察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近三年退休的班子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市公安局巡察工作联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