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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办理台湾旅游再次签注 福清警方再推出入境便民新举措
为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提升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水平,刚刚荣获“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荣誉称号的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便民服务工作再次提速。
继2016年10月在全省启用首个出入境24小时自助受理服务中心,实现普通护照自助领取、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5月22日,福清市公安局又在全省首批推出台湾旅游再次签注24小时自助办理“立等可取”服务举措。
过去,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再次旅游签注需要6个工作日的时间,现在只需要2分钟,而且是365天、24小时全天候均可自助办理。
即日起,省内居民(不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全天候任一时间均可刷卡进入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24小时自助受理服务中心、福清火车站港澳台旅游24小时自助签注受理点,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通过港澳台旅游自助签注机,即可快速完成台湾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的所有流程,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2016年12月,公安部在福建省试点签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福清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队成为试点之一。
较传统本式证件,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居民赴台旅游带来便利。据统计,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以来,福清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共办理各类赴台申请15000余人次,其中赴台旅游申请近万人次,占赴台申请总数的66.1%。
为方便群众出行,福清市公安局积极谋划,参照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的模式,探索推进台湾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在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福清市公安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原有的自助办证机进行升级改造。
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授权,5月22日,福清市公安局在全省首批开展赴台旅游再次签办理“立等可取”服务。
市民只要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插入港澳台旅游自助签注机,按照设备提示的步骤操作,2分钟后即可领取到打印好签注的证件。
赴台旅游再次签注自主受理须知
受理范围
本省户籍(不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居民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再次签注;已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目前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户籍居民申请赴台个人旅游再次签注。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只需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插入港澳台旅游自助签注机,根据提示进行操作,2分钟即可完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
往来台湾旅游:一次有效签注20元(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温馨提醒:
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贴纸式前往台湾签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前往台湾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换(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均需至人工窗口受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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