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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发布第七期“执行悬赏令”有东瀚人跟沙埔人

转载 2017/05/29 10:54:0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清市人民法院 作者:小陈 3622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福清法院第七期“执行悬赏令”来啦!


如果你知道以下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请速速向福清法院举报,

举报有奖哦!

当然,我们也会将您的信息严格保密。 


因被执行人林为杰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3393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林为杰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林为杰

被执行人林为杰,男,1977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龙江东南村南窗186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771026××××。

执行金额:10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为杰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林为杰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21714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 年 月 18 日


因被执行人林宇声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3393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林宇声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林宇声

被执行人林宇声,男,1976年9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东瀚镇海亮村沙玉西49-1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60928××××。

执行金额:10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宇声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林宇声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21714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 年 5 月 18 日


因被执行人叶剑群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5407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叶剑群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叶剑群

被执行人叶剑群,男,1968年5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沙浦镇沙浦村西厝64-1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680530××××。

执行金额:558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叶剑群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叶剑群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3%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21714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 年 5 月 18 日


因被执行人薛从勇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7234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薛从勇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薛从勇

被执行人薛从勇,男,1977年9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门前8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70911××××。

执行金额:1501466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薛从勇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薛从勇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21714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 年 5 月 18 日


因被执行人郑凤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7234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郑凤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郑凤

被执行人郑凤,女,1981年9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门前8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810909××××。

执行金额:1501466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郑凤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郑凤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217149。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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