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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福清市公安局关于捡拾弃婴的公告(第44期)

转载 2017/07/01 10:15:4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清市公安 作者:小陈 314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何海燕(被捡拾抚养人),性别:女 ,大致年龄  12岁,2005年6月14日发现被遗弃在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北翁村71号,现暂由捡拾抚养人 李风玉自行抚养。

福清市公安局江镜派出所现进行公告,如有其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信息或者有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来电、来信向公安机关反映。


何子琳(被捡拾抚养人),性别:女 ,大致年龄  4岁,2013年2月5日发现被遗弃在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南华村上林37号,现暂由捡拾抚养人陈妹妹自行抚养。

福清市公安局江镜派出所现进行公告,如有其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信息或者有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来电、来信向公安机关反映。


联系方式:

福清市公安局:0591-85195110

户政(治安)大队:0591-85195165

江镜派出所:0591-85728228

来信地址:福清市公安局江镜派出所长收(邮编:3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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