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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查活动”,争做“四有律师”

转载 2017/07/05 10:51: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法制福清 作者:小陈 3680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贯彻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促进律师事业和律师队伍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6月30日上午,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在会议室组织学习《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由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凡律师主持,全所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了此次学习。

开展“四查活动”,争做“四有律师”开展“四查活动”,争做“四有律师”

学习会先由林秋律师向大家讲述了森耀所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而学习领会司法部新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主要精神,再由各位律师及实习律师充分发表意见与看法。学习会要求:

1

全所律师应从森耀所案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2

每位律师会后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认识;

3

要结合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实际认真开展好“四查活动”,促进律师事业和律师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翁凡律师最后强调,律师应当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珍惜和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坚守“四条底线”,即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坚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遵循“三个从不”,即从不做虚假宣传、从不拍胸脯、从不盲目接案,争做“四有律师”,即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所、心中有责。”翁凡律师坦言,平日里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坚持每月开展的诚信执业自查、每季评查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绷紧诚信执业这根弦,确保律所及律师在执业中不出问题,确保律师执业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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