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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一官员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曾涉嫌违法犯罪

转载 2017/07/06 13:06: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东南网 作者:mx 2954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原标题: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林峰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东南网(微博)三明7月5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据三明市纪委监察局消息,日前,经中共三明市委批准,中共三明市纪委对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林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林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规公款吃喝,挥霍浪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违反有关规定滥发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房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经商办企业,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赠送从事公务的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低价购买房产,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报销;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林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v_zih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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