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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司法所帮助我解决了我孙儿的学费和生活问题。”7月10日,在获悉家庭将长期受助的信息后,宏路街道金印村上梧店自然村村民林某珠激动万分。
林某珠系宁德监狱服刑人员李某余的母亲。今年6月份,宏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李某余家里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在小学上学,所有学费都是靠亲朋好友救济,其母亲肢体残疾四级,目前一家三口人没有经济收入,靠他人救济维持日常生活。虽然林某珠现在左边拐脚,但平时还坚持接送孙子、孙女上学放学。宏路司法所立即把掌握的情况向宏路街道民政办反映,帮助其争取低保。同时,在福清监狱教育科警官陈遵凌的共同努力下,与福清同心会取得联系。福清同心会承诺从7月份起每个月向李某余的两个孩子提供300元助学款,并捐助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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