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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部分市民为避免太阳直射,防范高温,在电动车上非法安装遮阳伞。于是,常常能在路上见到这样的“风景”
有人管这叫“低配版马路杀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都有一颗飞上蓝天的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近期,各级交警强化早晚高峰期“重点路段、重点人员”的管控要素,对非机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拆除一辆,收缴一辆”,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同时,定期对交通整治中收缴的遮阳伞进行集中销毁,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和部分群众进行全程监督
但 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令和交警的劝阻,似乎没对电动车主们造成多大影响,同时,也提醒大家在马路上与他们保持距离
风速过大女子被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广东一名女子骑摩托在路上行驶,可能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其车上加装的遮阳伞突然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折断的伞柄直插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女子当场死亡。
江苏高女士的母亲抱着外孙出门,没想到眼睛被电动车遮阳伞划出一个6毫米的伤口,而且以后的视力都会受影响!虽然车主表示愿意负责,但损失的视力多少钱都买不回来了!
温州芙蓉镇山外村岭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中年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突然,安装在电动车上的遮阳伞松动,倾倒的遮阳伞挡住了该女子的视线。女子连人带车撞在路边的水泥墩上,当场昏迷不醒,车头也撞坏了。随后包某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说包某头部遭重创,已无生命迹象。
4月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小轿车与对向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令人想不到的是,由于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私自安装“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现场十分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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