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作为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大部分中国人都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从实际操作上讲,即便没有其他继承人,房产继承远非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只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的人,才知道有多难。
举个例子来说,比如说独生子女小明,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小明想要顺利继承父母遗产,就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
一、父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
1.如果遗嘱明确表明,父母的房产全部留给小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是最简单的一种情况。
2.如果父母的遗嘱把房产留给小明一部分,另外部分留给其他亲属或朋友的话,小明当然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个也很容易理解。
3.如果小明的父母留的遗嘱,把房产留给其他人而不是小明的话,小明就完全没有房屋的继承权。
当然了,后两种情况在中国来说很少发生,但也并非不存在,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实际案例。
那么好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父母留下遗嘱把房产全部留给小明,那小明就能非常顺利地继承父母的房产了吗?答案是------非也!
为么?因为中国的房产继承办理制度。
如果小明拿着父母的遗嘱和死亡证明以及房本等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这事肯定不成,因为房官局要求,必须得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小明是唯一继承人。
因为房管局对继承过户房产,2017年以前有一种手续必不可少,那就是继承权公证。具体程序是:
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候要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据说不低)。
其次,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之后就可以带着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等到房管局进行继承登记。当然这还是材料都不缺的情况下。
2017年之后,国家出台规定,公民继承不动产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如果公民愿意走公证程序,仍按照公证程序办理;如果公民不做继承权公证(能省下公证费),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变更手续,也可以办理。但实际操作起来手续更麻烦,反而不如公证方便,破财消灾这道理谁都懂。
首先申请人要向档案窗口申请查询拟继承不动产登记有关情况。登记大厅将先查询此房产是否可以登记、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经查验房产没有抵押、查封等情况,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审核、公示、登记环节。顺利通过这些环节之后,才可以进入登记环节,才有望拿到新房本。
二、父母没留遗嘱的情况
父母没留遗嘱,就只能走法定继承的渠道,对父母遗留房产办理过户。房管部门也需要继承权公证或法院判决。
1.继承权公证
再拿小强为例。小强也是独生子女,父母2015年先后过世,此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小强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到房管部门,被告知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只要小强能够证明他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即可,而这正是困难所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要先把父母的近亲属全部找到,一起去公证处去才可办理。但要凑齐全部亲属可不是容易的事。
办理公证还得提供不少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等。
2.法院判决
作为继承人的小强,如果持有法院有效判决证明他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也可以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到法院打一个确认之诉,也不简单。既然打官司,就要有适格的被告。但小强作为独生子女,祖(外)父母均己先于父母过世。找谁作被告都找不着,没有被告,自然无法立案;无法立案,当然也无法拿到判决。这简直是要把人往死里逼。
怎么样,够复杂的吧。谁要说有更好办法,我还真佩服你了。
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