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第191期
2017年8月3日至4日,福建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福清举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欧秀珠率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二处相关人员出席,福州、厦门两市各级检察院试点单位代表共39人参加会议。
欧秀珠副检察长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应着眼于进一步优化程序从简设计、优化实体从宽机制、优化质量保障制度,实现司法资源高效集约配置,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促进公正与效率真正统一。
8月3日下午
2017年8月3日下午,福州、厦门两市各级检察院试点单位参会代表就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举行经验交流与研讨。
1
经验发言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各自开展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从构建值班律师制度、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开发辅助量刑系统、推进“智慧公诉”建设、提升精准量刑及提高诉讼效率等六个方面作重点主题经验发言。
向上滑动了解各试点检察院工作情况
福清:注重权利保障 加强制约监督 着力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
联合其他政法机关向党委政府申请专项经费;充分保障值班律师权利,允许值班律师阅卷、会见;向值班律师公示量刑细则,并对其专题培训;设立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仓山: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出台专门规范性文件,强化检察机关内部诉侦、诉捕、诉执协作配合;审查起诉时,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刑事和解相结合;审查起诉前,与非羁押诉讼相结合;改变强制措施后,与管护帮教相结合。
连江:积极探索计算机辅助量刑系统 提升公诉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
探索研发计算机辅助量刑系统,建立大数据资料库,试行量刑建议自动生成,完善搜索和编辑功能,助力量刑建议精准化。
思明:积极推进“智慧公诉” 助力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开展电子卷宗综合运用;建立电子换押系统;推进案件讨论、评议、培训可视化和资料检索智能化;建设法律文书纠错系统,研发赃款赃物移交提醒系统,借助大数据开展量刑建议。
湖里:多措并举 着力寻求精准量刑新突破
将量刑建议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强化量刑证据收集,必要时自行补充侦查,夯实证据基础;定期对高发类案总结分析,强化庭前预判;发挥值班律师作用,注重与法院沟通协调。
集美:“三步走、三节点、三监督”提升刑事案件诉讼效率
建立区域联动配合机制,联合其他政法单位建立“321”机制,制作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指引;细化内部操作流程,建立集约化办案模式;坚持告知、提审、具结“三合一”,合并权利告知书,简化非羁押强制措施手续,制作格式化审查报告模式等举措,促进效率提升。
2
研讨交流
随后,参会试点单位代表就试点工作开展的心得体会、存在问题、下一步实践方向进行研讨交流。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3
总结汇报
最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尚清分别就福州、厦门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总结汇报。
福州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捷汇报指出,试点至今,福州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392件2641人,占全市同期受理案件数量的45.1%,从优化制度设计、优化办案模式、优化从宽手段、优化权利保障四大方面,基本实现实体从宽和程序从简的双目标,针对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数量;二是有效破解办案效率的瓶颈;三是逐步丰富试点工作的探索内容。
厦门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尚清汇报指出,试点至今,厦门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221件1285人,占全市同期受理案件数量的22%, 通过出台实施细则、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关注量刑建议环节,鼓励程序从简探索等方面有效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一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出台市一级的实施细则;二是加强对量刑建议能力的全员培训,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化;三是积极探索速裁程序以外的诉讼模式,进一步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四是加强厦门市院对该项制度的实践和对基层院的指导,推动全市试点工作平衡发展。
8月4日上午
8月4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欧秀珠在听取各试点单位的汇报交流后,充分肯定了各试点单位所取得的成效,并针对试点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下阶段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试点单位要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正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重要意义:一是有效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的现实之举;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完善诉讼程序的重要手段;三是强化公诉职能履行、促进量刑公开公平的长远之策。
二、厘清政策界限,把握重点环节,依法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一是优化程序从简设计,实现司法资源高效集约配置;二是优化实体从宽机制,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三是优化质量保障制度,促进公正与效率真正统一。
三、把握特殊政策,处理三个关系,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一是正确处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落实特殊保护之间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把握制度内涵和保障诉讼权利之间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强化诉讼监督和各部门协同推进之间的关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监督制约。对内强化自身监督,对外强化法律监督;三是加强科技运用。重点围绕电子卷宗运用、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等平台进行建设,着力研发智能辅助量刑建议系统;四是加强总结提升。各试点单位要抓住机遇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善于总结、不断提升,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接着,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王曦总结了各试点单位在未成年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取得的成效和突破,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部署和开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切实加大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力度;二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案件质量;三是稳妥有序地做好试点改革并做好经验提炼。
最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许志鹏作了会议总结,并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刻认识会议召开的时机背景,有方向、有目的,矢志不移、步稳蹄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二是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从简、实体从宽、质量保障的主体构架,全面把握欧秀珠副检察长讲话精神。三是及时汇报、传达讲话精神,注意把握工作重点,精于挖掘本地特色,不折不扣抓好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供稿︳石冰莹
编辑︳陈如晶
福清检察,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福清检察
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