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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也会吵死人?
有人会觉得难以置信,
别不信,
一男子因夫妻吵架致妻子死亡,
结局悲催了,
而且,
连茶馆的老板也为此惹上了大麻烦。
这是咋回事呢?
一起回顾下案情。
案件回顾
2015年10月的一天,酒气熏天的韦某,来到了妻子朱某工作的茶馆,再次与朱某发生了争吵,甚至发生拉扯推打。听到水壶摔碎的声音,朱某的同事赶紧跑进包间想劝解,却发现朱某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医生到场抢救无效,随即宣告朱某死亡。
法医鉴定意见为:朱某属于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应当预见到妻子情绪遭受刺激,可能会引起心脏病发作,造成生命危险,依然与她进行争吵拉扯,刺激她情绪波动,导致其病发抢救无效死亡。
最终,韦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
喝酒惹事啊,
奉劝朋友们还是少喝为好,
遇事切莫冲动,
吵架吵不好大麻烦就来了,
看看相关法律
对“过失致人死亡”是怎么规定的?
相 关 法 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事发后,
朱某工作茶馆的老板
一次性补偿了朱某亲属丧葬费4万元。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那么,
朱某在与丈夫争吵后心脏病发而死亡,
为什么算是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事发时,朱某正在茶馆工作,死因又是心脏病发,符合工伤的规定,所以茶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给予朱某家属工伤赔偿 。
生命脆弱,人生无常。
夫妻之间有点小打小闹很正常,
但是遇事的时候
还是希望双方能好好沟通,
解决好问题,
不要等到事情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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