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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检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清市检察院有这些“干货”

转载 2017/09/02 14:31: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建法治报 作者:小陈 3430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或不起诉决定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海西检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清市检察院有这些“干货”「海西检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清市检察院有这些“干货”

(资料图)

去年12月,福清市检察院正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一组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福清检察院共适用该制度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31件583人,约占同期福州市认罪认罚案件总量的25%。试点至今,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采纳率高达99.7%,上诉率仅为2.2%。

那么,与以往相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哪些“干货”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诉讼效率高了 量刑也轻了

“检察官,我知道错了很后悔,能不能念在我是初犯的份上,给我一次机会?”日前,年仅20岁的金某在办案检察官面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金某是在校大学生,今年4月,他被人骗走3000元。可为了挽回损失,金某在同案人的威胁、教唆下,冒充警察协助他们诈骗30多万元。案发后,金某以涉嫌招摇撞骗罪被移送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海西检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清市检察院有这些“干货”

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便向金某委托的辩护律师阐明可以从宽提出量刑建议。辩护律师认同适用该制度,向金某详细讲解了他所涉嫌的罪名、量刑标准等,金某仔细考虑后,自愿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

最终,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像金某是从犯、又是犯罪未遂,检察机关一般会建议两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建议宣告缓刑,且提起公诉至开庭判决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据办案检察官吴雯介绍,“但启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不仅量刑会减轻,提起公诉后一周内就可以宣判,诉讼效率明显‘提速’。”

「海西检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清市检察院有这些“干货”

该院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99.4%的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开庭集中审理,开庭时仅需宣读起诉书,庭审平均用时仅5至8分钟,极大缩短诉讼周期。对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其他认罪认罚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对讯问及举证、质证环节也尽量简化,实现庭审过程全面提速。

“这不仅提升了案件的诉讼效率,也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检察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复杂疑难的案件中去。”该院公诉科科长王雪松说,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办案检察官在拟定量刑建议时一般减少基准刑的10%—30%,这对被告人来说是最直接的“福利”。

律师来“坐镇” 嫌疑人疑虑少了

“我没罪,叫我认什么罪!”日前,承办检察官在办理叶某诈骗一案时,建议叶某认罪认罚,不想却吃了“闭门羹”。

对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对你来说是好事。”律师向叶某给出法律建议。

“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这个制度对我好不好。”叶某心里没有底。

“如果你适用这个制度,检察官可以给你建议八个月以上一年二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量刑建议在同类型案件中算轻的了。”律师耐心地解释道。

最终,叶某放下思想包袱在具结书上签了字。很快,叶某被判处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而以往类似这样的案件,刑期都在一年以上。

日前,该院联合司法局对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制度进行完善,正式挂牌成立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采用在工作站值班与律师备勤相结合的方式,每天1名值班律师入驻工作站值班。

“目前专门建立了值班律师库,50名律师在工作站轮流‘坐班’。”王雪松说,有了值班律师的“坐镇”,打消了犯罪嫌疑人的疑虑,更容易接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保障其合法权益。

「海西检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清市检察院有这些“干货”

那么,值班律师如何参与其中?

据介绍,公诉机关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后,会通知值班律师。律师会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和事实,向被告人了解案情,释明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王雪松介绍,法律帮助制度建立后,如果没有合理的财政保障,难以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法律帮助也将很难持续下去。好在,日前,值班律师办案补贴问题得以初步解决,该专项经费使用实行一案一补、按人头分阶段计算,即侦查阶段300元、审查起诉阶段800元、审判阶段200元。

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无缝对接”

社会效果好了

“感谢检察官让我们早日拿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去年底,一场意外让薛某受了重伤。但检察官背后的努力,让他倍感温暖。

去年11月份,男子李某驾驶一辆工具车不慎与薛某相撞,导致薛某受重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责。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李某被羁押。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流转,薛某拿到赔偿金一般要近6个月。临近年关,一边是薛某急着拿到赔偿,另一边是李某家属多次表达希望其能回家过年的期盼。检察官提审李某后,李某也表示认罪并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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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办案检察官协同控申部门、人民调解中心一同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很快,薛某拿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鉴于李某认罪认罚并且已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检察官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最终案子结了,李某也如愿回家团聚。

检察官助理石冰莹介绍,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衡量其有认罪、悔罪表现的重要依据,对已经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方面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及时的弥补,另一方面肇事方也能得到从宽处理,这对双方来说也是共赢。

「海西检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福清市检察院有这些“干货”

(日前,推进会在福清检察院举行)

目前,该院已促成11起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宣告缓刑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不仅及时修复了社会关系,同时也推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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